汉服与礼制

1、今日的许多问题,其实是礼制缺失问题。

比如立领的争议。首先明礼并不规定太细节,所以出现立领、大襟、对襟,在当时是风气,也无人纠正,是昔日的礼制缺失。在今天,立领不过是妇人偏好,是商家赚女人钱的手段(当然商家没有去做旗袍,或至少没公然做旗袍,还是有底线的),因为交领圆领穿多了,妇人们便见异思迁了。

古代更重视的是宽窄、颜色、纹样,明朝所谓服妖的大概如此。至於裁剪或样式的过分新奇,古籍不多提及(除了极端奢侈的),似乎对领子之类不似今日敏感。古代一般样式就机种,如同日本和服主题样式只有一种一般,其他各种官方的或时尚的都是边缘。今日汉服往往靠样式竞争,是因为市场低端,不具备面料、纹样上吸引眼球的能力和策略(需要说明,已经有商家在高端做了)。样式竞争就造成了对汉服样式的种种争议,既有妇人的好恶,亦有商家的炒作。

从礼制上说,我们承认边缘样式的存在,但即便在某时段他们出现比重极大,也不会改变礼制,不应改变对基本样式的尊敬,而供应者压根就不应有任何喧宾夺主的想法和议论,低调地说我们发明或复原了某款边缘样式就是了。同样大家穿著汉服也应以基本样式为主,如果愿意在家穿穿收藏也无妨,但出门还是穿基本款吧。

这是礼制问题,即对自己的定位问题:我是一个尊重礼制的人,还是一个追求时尚的人。我是一个汉服运动的支持者,还是一个喜欢离奇服装的cosplayer。

和服的商业值得借鉴,除了颜色不仅用蓝色,其他一仍旧礼。

2、服饰研究的问题就是没有礼制观念,没有礼制就没有系统。

q版大明衣冠几乎是第一本体现了礼制的服饰著作,过去的学院派只有抄古籍的时候才有形式上的服饰体系,但实物及插图永远跟不上,因为他们心中无此观念。没有体系,则尽管日日研究的是汉服,心中却不会有汉服的意识,因为一切都被细节,被离奇款式所冲淡了。今日一些汉服爱好者甚至明粉,因为明服走向立领,居然走向研究清装研究旗袍,也算是学院派旧病的新发了。
被细节淹没,冲淡,终无体系,无整体观,这是失败国家的被殖民学者的通病。他们的任务,不过是为伟大的英语民族主义的普世价值做些本地化的粉饰太平工作,所以更乐意研究盘扣有多少种,刺绣有哪些功夫之类的可以被大资本大品牌加以利用或封存的技术。

另一方面,也正是由於这些研究是汉服体系无关的,所以汉服商家就必然被他们边缘化和贬低。当玩家们吹嘘自己衣服的布料做工甚至复原工艺的时候,她忘记了,最重要的,是穿的是否是一件合礼的汉服,且自己出现在了恰当的场合。

但我们又收到来自西方的伪体系冲击,比如服装场合完全来自欧洲传统的诸如晚礼服、鸡尾酒会服、舞会、街头、职业等等分类,相形之下,汉服反而没有使用的定位,没有明确的客户群和功能承载,因为冠礼、冠礼宾、乡饮宾、乡饮赞、射礼宾、射礼耦、生员、秀才、农民、商人的礼仪或场景或被尊重的职业尚未被现代人熟悉。

3、礼仪与僭越

飞鱼服或者立领大袖,商家作为商品,玩家作为收藏,我认为无可厚非(我祈祷满装不至於也成为收藏而已)。但在家穿穿没什麼,需要表演的时候,就如学韩国搞个什麼大射、祭祀,用一下也是天朝威仪。但此外还是不要穿出去。尤其在自己人生的大礼仪上,还是本分点。比如昏礼,用九品公服是合礼的,用朝服就不应该,共和国没有皇朝的品官,也没资格授予天子的品官,即便乃父是本国元老,在礼制上他也仅仅是庶人。所以充其量说,庶人可以假士之礼罢了。

4、要体会在礼仪中自己的角色

如果你是父母,如何给孩子一个冠礼?如果你参加朋友的冠礼,你应当做些什麼?如果你看到别人行礼的帖子,应当如何措辞?本地的民俗是什麼?父母的喜好是什麼?当地的长者是谁?对朋友有哪些义务?

你是礼仪的参与者,不要把自己只当做他人人生的过客。

5、汉服进入生活

这需要一些改造,以便你隐身在街头,也方便大家挤进地铁或者端茶倒水。但改造有好处,就是你参加完聚会后,身上仍然穿著汉服,而不必立刻向胡人的世界屈服。

所以,作为礼制的边缘,我们需要改造的汉服,他们没什麼标准,或者说标准就是汉网前辈的理念,交领右衽,最明确的特征,仅此而已,其他随你怎麼方便(窃以为这比立领大袖良心许多)。

且改造汉服有一个好处,即没人会拿来和正统汉服混淆,边缘就是边缘,改造就是改造(所以明朝人的改造仍然只是改造,明朝人的边缘仍然只能是边缘),名正言顺。

礼学概论

一、礼的界定

中国的观念很难一言以蔽之,我们必须叩其两端而竭焉。比如仁,仁者爱人,这是最朴质的说法,但推及於万物,圣人得以感而遂通者,亦无非仁而已。从小处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及其大,则管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亦不过如其仁。

礼同样如此,小处则不过如《说文》:“礼者,履也,事神以致福也”,履是音训,事神是形训,但更小处还有礼容,如贾太傅《容经》,和今天所谓礼貌并无区别。但诸君读《左传》,则军国大事,折冲樽俎,小国得以存,暴国不能胜者,又无非一个“礼也”。如以今之秩序、自然法拟之,亦不能尽兴。

必欲叩其两端,则昔者郑康成有两个音训,礼者,履也,体也。前者即践而行之的曲礼,或叫做事礼,即小小的各种处事的礼仪,比接人待物略宽,还包括人生阶段,岁时庆典,以及奉养父母,报效祖国,成名乡党,教训子孙的种种最优方法。后者则需要有广阔的世界观,先要明白,人是天地人所谓三才中的重要一环,人为天地间万物承担著巨大的责任。因为万物各有其性,物则势能不同,人则性情有别,地则所宜万殊,这就不能不有所竞争。但物物的竞争没有节制,没有秩序,就势必相妨害,用现代学说,要归於热寂。有感於此,古之圣人意识到,人的责任,就是为万物创造秩序,维护组织,让他们道并行而不相悖,竞争是其情,共荣才是其性。於是圣人制礼,用天之道,因地之察,协於四时,以正人伦,颁诸邦国,泽及草木,让人感於外物,而不失其节,天时地利,材美工巧,以天下文明。这叫做礼体,具体就体现在《周礼》、《春秋》之中。

二、礼的特点

因此,礼有他的特点,就是:层次性,渐进性,操作性,系统性。

层次性,即古人所谓差等,近世以来往往被狭隘化称等级,而等级又被贴上了不平等的标签。这个孟子早已解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工作是必须要分工的,所以差等的恰恰是要因其不同,所以不同,从而人尽其才,按劳分配。至於近代所谓的不平等,不是差等的过错,而是没有按照人才的差等进行分配,或分配不能体现人的进步的问题。这个问题圣人同样知道,所以礼还要强调:
渐进性,如春秋公羊家有三世说,认为孔子的治国理念是由粗而渐密,从而让四海渐至於王化,而诸侯不必以小大远近论也。简单地说,就是礼要求人是舒缓的,从小到大有过程的。小人立志,可以积渐而为君子,君子克己,可以积渐而为圣人。化外之邦向往圣人之道,也可以渐成华夏。层次性和渐进性是配套的,前者强调差异,尊重这种差异。而后者是在尊重的基础上予以提携引掖,愿其进步。近代西方的不平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阶级固化,障碍了人的发展。在中国,自周公制礼,就打破了等级固化。春秋礼崩乐坏,孔子又讥世卿,为万世立法。所以自汉以降,除了个别时代,莫不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操作性,礼是中道,是匹夫匹妇所能行焉的,所以礼善於人伦,但不追求极端的道德,比如子贡为被卖到他国的鲁国人赎人,当时规定,鲁国政府须补偿他的付出。子贡自恃富有而推辞了,孔子就要批评他。因为礼是要所有人都能去效法的,过分的道德高标,反而会吓退向善之心。这叫可传可继。

系统性,孔子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礼所以难为后世企及,一是后人难有周公的事制曲防的精神,一个是周礼上下一体,自然不易崩坏。比如射礼,历代也都儒生立射圃,而所以叠兴叠毁,就在於射箭在后世不入科举,朝廷并不重视,这种礼仪当然不能流行。周朝之射,不但是生子之礼,是百姓田猎所需,更有天子用以考察诸侯治绩,用以取士助祭宗庙,这就是上下如一的完整系统。唐朝编纂五经正义,为什麼一朝经学却衰败?因为在上以诗赋取进士,民间以诗赋择郎君,受人瞩目的当然是诗赋而非经术。所以行礼必须上下一心,构成有反馈,有激励的体系,否则只是个投钱的活动罢了。

三、礼的质文

文质彬彬,不仅是孔子言语,更是春秋的基本纲领。所以《礼器》曰:“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

忠信,即人内心所守,是人性之本原。

义理,是是非的判断和细节的考察。

注意二者并不是一般后世说的本末关系,似乎有本在自然有末,不是的,这两者都需要功夫,所以《论语》才说文质彬彬。

四、法、礼、俗

鉴於礼的层次性,渐进性,我们无妨采用序列分析法,大家可见,法的一端,是统一的,强制的,明确成文的,长时间不变的;俗的一端是各地不同的,自愿的,约定俗成的,不断变化的。而礼介乎二者,是二者的指导原则。

法是强制力,不加区别地面对一切人,所以法不能让人感受到人伦的存在。法的对抗者面对的只是条例,所以职业化后,就变成了文辞程序的技术。但请注意,这是法的特质,他可以出於人情,但必须止於条例。当代确实有利用人情扭转诉讼的情况,但那是法律体系不完善。我们认识到法的特质,不是去破坏他,而是要明白社会不能仅有法。

相对而言,礼是君子的自我约束,君子劝人行礼,但体谅一般人由於财力、精力、情感不足而做出的变通。法是对罪行的惩罚,礼是对天性的嘉许。法是礼的底线,礼是法的堤防。法是刚性的,适应陌生人的世界,所以无视特殊情况。但礼是具体的,即便在陌生的环境中,亦然求诸於熟人社会的价值观念,能够特事特办,但又不背离共同规律。

在另一端,俗是乡党间一时的习惯。有时非常美善,比礼更讨人喜欢,但如果没有长者打点,却会随著人情的变迁,而逐渐走样,最后变得人人不堪,却又碍於面子不得不因撑著。

而礼是经过圣贤裁定,符合天性,嘉善人伦,有义理可寻,有教化可迹的流风善政。所以,礼体现天性,俗迁於人情。礼有时似乎不尽人情,似乎不合时宜,是因为礼强调原则,放眼长远。

总之,法需要稳定性,迟滞性,因为他标识者行为的底线,遇到状况必须冷静思考再下决定。俗富於应变,并自然迁移,奉行俗的人同时也是俗的创造者,他们不需要太多的思考。如果法延伸到俗的层面,就会因为流变而失去权威,或因为刚性而造成民变。所以礼为两者画出界限,法规定底线,礼定义生活,而俗体现人情。

说这些,是因为守礼之人必须守法,哪怕最末节的如交通规则之类,亦当恪守不疑。守礼之人是法的维护者。法所未规定的,守礼者也要根据惯例为自己拟定原则,处事必有章法可循。当然,如果守礼者同时是一地长者,还要肩负起美善风俗的责任,让风俗更惬人心,不要被因循束缚了天性。

五、道、理、德、仁、礼、制度、分、义、仪

序列的一端是抽象的,一端是具体的。

道和德本来是具体的,但由於庄老的影响,现在没人从具体的角度去理解了。从训诂讲,道者,行所由。德者,得也。从行所有,推极为万物所由,所由之所由(即自然),逻辑也是一以贯之的。

理是宋儒确立的抽象概念,约当庄老的道,汉儒的元、太一、太易等。理学家以指称万物所同的一理。

在玄学中,道被称为无,以突出其抽象,其实唐人说得明白:以体言之谓之无,以数言之谓之一。体的含义是分,就是有了主次、部分的具体事物。无体即未分罢了,谓之一也罢,无也罢,不过是不同的描述。

从仁开始是有分的,因为从人从二嘛,但究竟如何仁,则并无规定。

从礼开始,礼者,体也,万物万事之体得以明确。

制度,是对器物长度的规定,引申为各种具体设置,是礼的具体体现。相对而言,礼会发挥更多义理,有更多文饰,而制度只是具体度数,但更明晰,细节。

分,读奋,具体到每个对象的状态、职责。

义者,宜也,能断时宜,判定正不正,是礼制或义理用在实事上的判断。

仪,礼仪,威仪,是礼的具体程序或细节。制度强调物的一面,仪多与事相关。

六、礼学与神学

这里的神学指天神、地只、人鬼的说法(下文的神也是通称)。神学意味著以神作为主体,其好处是神的名称、功能一般会得到明晰的传承,但弊端是愚夫愚妇会沉溺於对神的超能力的祈求上,反而淡忘了人伦。

过去说宗教是精神的鸦片,就神学而言,这是事实。固然宗教家会宣称自己有助於教化,甚至生成他们的宗教是道德的基础,但一旦陷入到尚鬼的地步,普通百姓莫不把身边的伦常日用抛到一边。所以宗教所谓的教化作用只是暂时的,一旦越出了神职人员,变成了大众的癖好,其超越性反人伦性便会失去控制。而反过来,愚夫愚妇的崇奉,又会把神职人员引入歧途。

周公制礼,就是鉴於殷人尚鬼的弊端,在保留神道设教的基础上,引导世人维护好人伦。但礼学的遗憾就是,愚夫愚妇把心灵的寄托从神本身,转移到侍奉神的礼仪上,逐渐地,尤其经历了礼崩乐坏之后,人们居然会忘记神的名字。而另一方面,媚於鬼神的习俗却在民间渐渐崛起,於是神的谱系会被种种传说打乱,而礼仪也因之落空。於是当我们遭遇没有经历过礼教的外来宗教时,面对他们繁琐的神名,无限的虔诚,日夜的侍奉,浩荡的称颂,反而会惊为天人。
总体来说,礼学的观念,吸纳并整合了中国境内的种种宗教,把神的竞争变成了人伦的敦厚,把事神的侈靡,转换为修身的信念。虽然这造成了上古神谱的模糊,也为外来宗教保留了空隙,但毕竟让中国人成为富於理性的民族,让我们得以在人文方面积累更多的成就,同时也为将来全球范围内文明冲突的化解提供了经验。

七、相关词语及翻译

礼,一般翻译成rite或ritual,但这个英文词更接近ceremony,仅相当於现代汉语的“仪式”。所以我们看外国关於ritual的论述,更偏重於仪式、仪式化,或者就是民俗。真正与汉文“礼”接近的,是古罗马的ius,也就是英文law。古罗马时代的law不仅包括人事的规定,也包括事神的规矩。

礼貌,古文一般称容,或礼容、容体。

礼仪,古文可简称仪,就是今天所谓的仪式。

礼节,即礼仪中的阶段或细节。从礼仪的角度,是礼仪、仪式的同义词。侧重细节的角度,则类似古代曲礼的概念,成为现代汉语中礼貌的同义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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