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知斋琴谱》摘录
凡例部分:
一用指取音贵乎苍老恬静,不宜油媚取势,徒悦人耳目,至运动安闲,雅韵自出,又在得心应手,天然中节,惟熟能之,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矣。
一初学不宜自恃聪明,贪图多学,多则易忘,必使此曲未得,而彼曲已茫然矣,岂不徒费工夫,终难入妙,余为初学者,当少上多弹,慢对勤学。
一凡鼓琴,首尾用缓,中间联络兼紧,大略如此,但首之缓,须字字有生发,尾之缓,字字有结束之意,深于此者,自然知之。
一抚琴,先须识题目之来意,一曲有一曲之宫商节奏,初奏未即入调,或数句后,或一段半段后,方有入调之韵,且琴中亦有腔调板眼,必须顿挫疾徐,贯串联络,以至入慢收音,复起结尾,始终不懈,方为尽善,矧古人制琴,曲曲俱有精微之妙,后人漫焉不察,甫听弦声,辄谓此曲工,彼曲拙,实非琴有工拙之分,而弹者有工拙之别也,皆因习学未熟,不能得其自然之逸声,未免音韵不得圆和,若能潜心默会,讲习年深,自无一曲之不赞美矣。
卷一部分:
指法纪略
右手弹欲断弦,以却轻浮。又欲用而得中,以化粗暴。散泛二音,宜近岳山,合前声轻重相应。故声有高朗雄壮则欲刚,轻扬淡荡则欲柔,融和温雅,则欲中和。然未有直过五六徽而弹者,此琴之所禁也。惟泛音宜近岳山弹之。左如蜻蜓点水之轻,右如弹欲断弦之重,其声方得清亮。此泛音之要法也。初学指头不可离弦,离弦则失其所也。如挑七则指靠于六,勾四则指靠于五。余弦仿此。
左手按令入木,以求坚实。又欲用力不觉,以文指法。但取音有甲音,有肉音,有甲肉相半音。甲音于大指上,惟有四五徽以上可用之。为其用肉,则音不清也。肉音于大指节处取用,吟猱及走音,则无煞声。甲肉相半音,于指甲之傍,半肉半甲。半甲取其轻,半肉取其润也。清润相间而音始妙。又以甲肉半,而用于吟猱及走音者,要避甲取肉,则多温润之音。而名指纯肉,惟取坚寔。此取音秘法也。凡音有对徽者,有半徽者,几分者,不可一毫参差,以乖其和。然后轻重得宜。不明此者,必所传之谬也。同是弹也,而精粗有判,雅俗有别,今古有辨,美恶有分,岂得一概而论乎?同是声也,而繁缛伪似精细,娇媚伪似美丽,踈庸伪似淡荡,猛烈伪似古劲,安可不审乎?
指与弦合:
弦有性,宜顺而忌逆,欲实而忌虚。倘绰者注之,上者下之,则不顺。按未重,动未坚,则不实。故递指严欲松,过弦犹欲无迹。往来动荡,上下活泼,则指与弦合矣。
弦与音合:
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本有分数以成位,今则溷而不明,和于何觉?及其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旨,音理甚微。今则乱而无序,和又何寻?是以深于音律者,细辨其吟猱以叶之,绰注以道之,轻重缓急以节之。而务令婉转成韵,曲得其情,则指与音而合也。
音与意合:
盖音者,意也。意先乎音而音随乎意,将众妙归焉。故重而不虚,轻而不鄙,急而不促,缓而不弛。若吟若猱,圆而无碍。以绰以注,定而或伸。迂回曲折,疏而实密。抑扬起伏,断而复连。此音意之妙,已尽诸指也。而更有得之弦外者,山可移也,则巍巍若是。水可引也,则洋洋是兴。暑可变也,则虚堂晓雪。寒可回也,则草阁流春。其无尽藏不可思拟,则与意而融和矣。要之神闲气逸,静游上古,嘿而玩之,蔼然心醉。吾以是知其太和也。
三声论:
夫琴惟有三声而已,曰散声、泛声、按声。凡散声,虚明嘹喨,如天地之宽广,风水之澹荡。此散音也。泛声脆美轻清,如蜂蝶之采花,蜻蜓之点水。此泛音也。按声简静坚实,如钟鼓之巍巍,山石之磊磊。此按声所谓实音也。
指法十要:
心不散乱,审辨音律,指法向背,指下干净,声势轻重,节奏缓急,高低起伏,指用不叠,弦调和平,左右朝揖。
指下十善:
澹欲合古,取欲中矩,轻欲不浮,重欲不浊,拘欲有权,逸欲自然,缓欲勿断,纵欲自若,力欲不觉,急欲不乱。
琴有十四宜弹:
遇知音,逢可人,对道士,处高堂,升楼阁,在宫观,坐石土,登仙埠,憩空谷,游水湄,居舟中,息林下,值二气清朗,当清风明月。
鼓琴有十二欲:
神欲思闲,意欲思定。貌欲思恭,心欲思静。听欲思聪,视欲思明。调欲养性,曲欲适情。弹欲断弦,按欲入木。急欲思缓,缓欲思疾。
指下五功:
指法合宜,敲击不杂,吟猱不露,起伏有序,作用有势。
指下五能:
坐欲安,视欲专,意欲闲,神欲鲜,指欲坚。
指法五忌:
一忌右手大食二指捏紧弹弦,滞而多俗。法以大指甲尖抵于食指头肉之中,而二指同屈,每用挑,则大指直其节,而送食指出弦,收进则又俱屈,乃得清劲灵活。
一忌左手大指按弦,将食指作圈,最为丑陋。
一忌左名指按弦,食中二指直竖兼起。既不雅观,而且吟猱不活。
一忌左右指甲弹按有煞声,不知避忌。
一忌两手翻覆。扯鑽吟猱,劈柴勾剔者,更宜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