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遗音 · 抚琴论
抚琴论
夫抚琴之法,必资简静,岂须独会,亦无手势鼓动。不问甲肉取声,前指不付后指,剔弦不避隔弦,擘弦不擘大指,间勾不探手掌,历弦不蹲手腕,合声不引上弦,如此之类皆琴之膏盲也。盖由不究意旨,不寻文经,不读琴谱,不看手势,不亲明师,遂使操弦理徽无复文句,声之曲折,手之取势,缓急失仪,起伏无节,小大乖讹,急慢无度。遂失古人清迥之风,而多鄙吝琐碎之韵。观其挥指而其瑕粗,体与琴相反,情与琴相违,知声不知音,运指而不知意,虽弹亦奚以为哉。五音繁而不杂,如水中之月,同而不和,如风中之松,合而有散音贵乎静,无增客声,此琴之玄微也。知音者于是求之,则可悟其妙矣。
琴有七要
一曰学琴者欲得风韵潇洒。无尘俗气。而与圣人雅乐相称者佳。
二曰蓄琴者欲其九德具备。无收庸材。九德者。奇古透静润圆清匀芳是也。
三曰下指沉静。而不得暴躁。勾剔分明。勿得错乱宫商。
四曰曲调雅正。不挟淫哇。
五曰不为俗奏。以玷古人之高风。
六曰声无映夺。欲得纯正。
七曰听欲静虑。不逐声色。
凡取声。不可造作摇身作势。
凡拂。须在六徽间。不得过上下。
凡远行。须掉腕打之。
凡细吟。不得动腕。
凡左手来去势。至七徽已。不得过七徽也。
凡挑历。须移指二徽已来曲指历之。
凡散作声。左手中指看十徽已上大指屈弦外虚扼。
操琴十戒与十善
弹琴有十戒:
头不可不正。坐不可不端。
容不可不肃。足不可不齐。
耳不可乱听。目不可邪视。
手不可不洁。指不可不坚。
调不可不知。曲不可不终。
弹琴有十善:
淡欲合古。取欲中矩。轻欲不浮。重欲不粗。拘欲有权。逸欲自然。力欲不觉。纵欲自若。缓欲不断。急欲不乱。
——《太古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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