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果果真敛财,我没什么意见,因为她没有收到我的捐赠。倘若我捐赠了,她有敛财嫌疑,我也没什么意见,捐赠本就是给她的。
这种态度建立在有能力理解一位心如死灰的母亲,卖房子打官司坚持多年讨公道,即便被告赔偿她那点钱,连人力财力生命损伤的成本都远远不够,又何况一条无价的生命。宗教说人身难得,死也求得个好死,善良的江歌前途本来有无限种可能,江妈的人身早已在她女儿非正常惨死还被一次次嘲讽鞭挞的时候,变得再无欢喜的意义了。
透过她的脸,我没看到任何她对命运的希望,只看到她的灵魂千疮百孔的疲惫,她敛了财去住大别野?她只在官司胜利时很快乐,觉得自己终于为惨死的女儿讨了公道。培养了那么好的女儿,她自己岂能差到哪去。她已经很有修养了固执地讨个公道,记得有人回复她说,如果是自己的话就直接同归于尽,根本没耐心打官司。
刘鑫那种人的作为,实在不可思议,但这世界本就五花八门,啥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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